Wednesday, September 8, 2010

分身术

若我生在日本江户时代,若我是一名忍者,我第一个想学的忍术铁定是分身术。

可是,我不是生在日本江户时代,我生在二十一世纪,一个没有多少人会说时间够用的时代。

好吧!也许其他人都没有时间不够用的问题,我却得承认我的时间管理做得很差。每人每天都有24小时不多不少这道理我懂。善用零散时间的技巧我懂。分次序工作的方法我懂。依据时间表行事的习惯我也懂。还有许多许多励志书中可参考的管理时间的点子,来来去去那几条我已经见多不怪了,可是我就偏偏学不好,做不来。我尤其讨厌限制行动的时间表,不但缺弹性,而且在无法完成计划时,更变本加厉使地自己沮丧不已。人生有限,我不愿用有限的人生去为无法完成时间表上的计划而耿耿于怀。

其实我也知道是自己纪律不够好,总爱拿“看心情”来作为拖延的藉口,真是懒(还是很无赖的懒)得无可救药。还有,我这个人也着实贪心了一点,总是扬着人生有限这旗子,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做最多的事,赶赶赶、忙忙忙,到最后却忘了当初到底要做些什么,真是忙、茫、盲了。

年少轻狂的时候,我曾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可以一心二用,能在同一时间分别做不同的事。可是到后来我才发觉,那是很天真很傻的想法。没有全心全意去做,倒不如完全不去做。

不知分身术在分形出几身时,能不能也可把心分出?到时每个分身都有各自的心,做起事来就能全心全意,专心致志。

其实我也不想忙得变成茫和盲,我也想生活过得悠哉些,只是我有太多的事要去做。除了逃不了的折腰使命,我还有许多喜欢做的事,许多等着实现的梦想。

所以即使我多么迷恋白云不同形状的变化,多么享受发白日梦,我也不能常常做这些可以使我长命的事。而且只要我看见身边的人都很发奋,不停往前冲时,又或者当我用完偷懒的藉口,开始惭愧时,我还是得让自己继续忙下去,把搁在一旁假装看不见的事情给做好。

唉,希望自己是个会分身术的忍者这想法看来是行不通了。现在我只希望自己不要太贪心就好。

Monday, September 6, 2010

懒得堂堂正正

我一直都说自己懒,可就是很少人信,还忙不迭地推说我谦虚(不过若只是礼貌上应酬的话就别怪我误会了)。

拥有先见之明的老爸老妈真是这世上最懂我的人,知道我会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懒人,索性替我取了个和“懒”相对的名字,希望借此挫一挫我的“懒气”,却阴差阳错造就了我一副勤劳的假象。跟我不是很熟的人若因此而得了个错误讯息,真是对不住了。

我很懒,却往往碍于世上的传统价值观而被逼偶尔假装勤劳。只要脸皮厚一点,藉口多一点,还要有抵抗社会要我们相信懒散就是罪恶的抵御力,相信要混在一大群勤奋又高志气的人堆里不算困难。

是的,在这样的主流里,懒散只能取巧。可是,我要懒得堂堂正正。

最近读了一本相信会气疯传统励志大师的非比一般励志书——《懒人非常成功》(The Lazy Person’s Guide to Success by Ernie J. Zelinski),一本让我忍不住边看边笑,抚慰我少许不平衡心理,说出我内心想法的书。

其中我最爱的金句有:
1)懒不是罪恶,也没有什么好难为情的,它只不过是有效率、是妥善地运用资源。
2)许多人之所以无法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他们工作得不够努力;但是有更多人之所以无法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他们工作得太过努力。
3)千万别误会以为辛苦工作一定会成功,许多苦工都浪费在对世界毫无益处的事情上。
4)多数值得去做的事不值得全力以赴,只有少数真正重要的事值得做好。就算是值得做好的事,也不值得做的过头。世界上没有所谓“完美”的方法。


懒并不是罪恶,呵呵,真酷。我爱死这本书。

当然这里所指的“懒”并不是指交叉双手什么也不做,若真如此,挂在颈上的大饼也会有被吃光的一天(聪明的人就别真的想颈上会挂大饼了)。

懒得聪明是可以很成功的,只要少做一点,多想一点,不盲目跟随他人,懒一样不输那些我们从小到大被灌输的传统成功法。

可是若你以为懒很容易,你就大错特错了。要懒得理直气壮,少一点创意、少一点心思都不能。很抱歉,虽然我承认自己懒,可是我还没聪明到可以达到让人又爱又恨的懒的至高境界,所以我也没办法传授任何“可以懒得让人抓狂却又拿你没辙”的秘诀。

不过我可以肯定,要成为“懒人达人”,入门第一件要记住的事是——懒不是罪恶!只要把这个信仰深深植入心中,其他的事一概不难。接下来,就只有实践,堂堂正正地去懒!

懒人在懒人日记中欢迎大家和我一起摸索,一起精益求精……

……嗯,聪明的懒人就不要再读我的废话了,你难道还看不出我是在浪费你的时间,更企图把你当成傻子一样成为我传播歪理和邪教的白老鼠?呵呵。

还是赶快去找上面介绍的书来看吧!那是真的,没骗你的。

Sunday, September 5, 2010

人生百态

今天读到孙正聿的《哲学通论》,有一段文字是这样写的:人生有千百态。

顺世主义的同流合污;
游世主义的玩世不恭;
愤世主义的恣意妄为;
超世主义的孤傲独行;
出世主义的自我解脱;
入世主义的奋力抗争……

顺世主义不分对错,不多思考,通常只会随波逐流。

游世主义纸醉金迷,纵情于声色,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

愤世主义对社会充满怨恨,愤世嫉俗,心理少为平衡。

超世主义认为众人皆醉我独醒,做事一意孤行,孤僻清高。

出世主义视人间为苦海,把彼岸当归宿,看破红尘。

入世主义注重名利权威,投身于世俗纷扰,力图上游。

* * *

若人生大致分为这六种主义,你属于哪一类?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超世主义。然而,想深一层,我应该是属于顺世主义,却希望成为超世主义。
可是后来再想想,我的人生都有这六种主义的影子,实在太难归类。对我来说,这六种主义是一个循环。

* * *

人始终无法独存,即使有再高的自我意识,只要还活在这世上,顺应大众思维和生活方式是在所难免的。有时候不是说我们不愿去思考或分辨,只是整个环境不允许我们如此。大众对是非对错的定义,不论是否接近真理早已不重要,只要大家都向着同一个方向跑,就是最标准的答案了。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得很对,有太多的事不由得我们去控制。我们宛如一片随波逐流的落叶,在世俗的洪流中迷失自己。我们开始沉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反正我们无法控制浪波,及时享乐至少还能勉为其难地证明自己那刻真真实实存在过。

可是酒醒后,我们还是得回去面对现实。然而现实却又和我们所想的不一样。大众一致默认的体制,不一定适合我们。我们的努力不一定会带来回报。于是我们控诉世界不完美,人生不公平。我们嫉世如仇,恨自己生不逢时,怨世界亏欠了我们。

因为不满世界的运作方式,因为厌倦了那些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我们的下一个行动是反抗。当大家都向着同一个方向跑时,最能表现出愤世嫉俗的就是往反方向跑。不管会不会被说成高傲任性或不识时务,我们还是相信自己拥有可以改变世界的力量。

可是独醒又如何?离群脱队的结果只会让力量越来越单薄,孤身作战根本无法改变些什么。于是,我们明白了世界无法被改变;所以,我们只好改变自己。看透些,放开些,不留恋这片深不见底的苦海,也许日子会好过一些。做人无须太过执著,反正来匆匆,去也匆匆,人生就仿若一场梦,缥缈不实。

然而,只要还活在这世上,能有不食人间烟火的藉口吗?就算真能看透,真如发一场梦也好,人总也要呼吸、吃饭的呀!世界改变不了,神仙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当得成……反正就是逃不了,惟有投身于世,彻彻底底地为自己努力一番。反正在这世上,只有自己才能帮得了自己。

就这样,我们为了繁杂琐碎的事,那些曾经看透了、不屑的事情,庸庸碌碌、斤斤计较起来。然后,我们开始麻木,开始随波逐流,开始那毫无止境的循环。人生根本就是一个循环,从没有—到有—到没有,正如从顺世—到游世—到愤世—到超世—到出世—到入世—又回到顺世,都是一个完整的圆。

经过无数次的循环,有些人选择停留在顺世。成功的话就成了安分守己,一生平平稳稳度过的老实人;失败的话就会被巨浪吞噬,成为没有自我的行尸走肉。

有人选择了游世。成功的话就成了潇洒的享受主义;失败的话就成了无法被填满的欲望之渊。

有人选择愤世。成功的话或许能成为一个敢怒敢言的评论家,说不定还能发挥一些影响力;失败的话就只有整日怨天尤人,郁郁不得志。

有人选择超世。成功的话就会被赞拥有先见之明;失败的话通常会被批评是不自量力的白痴。

有人选择出世。成功的话可以了无牵挂,不问尘事;失败的话分分钟走火入魔,把自己锁在自己的世界中。

最后有人选择入世。成功的话或许名利权势尽收,成为每个人羡慕和嫉妒的对象;失败的话只会让自己成为奴隶,一生不停追逐。

* * *

说了一大堆,我其实只想说,不论是哪一个主义,我们都有权去选择,还一并能控制其成败。

你要“什么”世?

Friday, August 20, 2010

灵异事件那么容易让你遇到咩?

注:文章(尤其以上标题)完全没有挑衅之意,若有得罪“各位”之处,请多多包涵。老天保佑,最好不要让我遇到。


农历七月期间,大家都特别“安分守己”。“早点回家,少出夜街”之类的话语纷至沓来,不知是真心关心还是故意渲染阴森气氛。

我就说嘛,平日不做亏心事,任何事都无需怕。

昨晚就和前几晚一样寻常。我回家,吃晚饭,看连续剧(昨天刚好看到狐妖出来害人的部份),上面子书,听周杰伦的新专辑,和朋友在MSN谈动漫……一切都十分正常。12点半我准备睡觉时,和往常一样我躺在床上读一下书,读了一两个章节,睏意就缠上我了。我正打算合上书睡觉,却感觉全身怪怪的,怪到我也不知该如何形容(应该是小学写文章时最爱用的那句“非笔墨可以形容”那样),好像要生病发烧的感觉,可是那感觉的速度却非常快,如巨浪冲击全身。

我想我是累极了,马上关灯睡觉。躺在床上不到三分钟的时间,我突然全身发抖起来。我很冷,从骨子里冷出来的那种,冷到我在紧密被窝里还可以发抖的那种冷。

我卷缩身子,却无法阻止发抖的动作。我确定昨晚天气很好,不温不冷。敞开的窗子外甚是谧静,仿佛还看到微弱月光(还是对面大厦走廊的灯光)洒进房里。窗帘静静地垂在两侧,没有风,可是我却很冷,冷得连天塌下来都还能睡得像死猪的我根本睡不着。

我好像躺在一块冰上,抖到牙齿咯咯作响。我是很怕冷,却记不起有过如此强烈和骤然的冷意,即使那次岁末在中国下大雪刮冷风,我也没有像这样夸张的冷法。

当时我心里就想,明天可以拿病假了,又赚到一天可以让我睡到我不想睡为止。虽然有点窃喜,可是却也十分苦恼——因为我很累,却冷得睡不着。

我在床上裹着被翻转,希望借此把身子弄暖,到最后我还是不得不多取一条毛巾和袜子,把自己包得牢牢的。过后,我便迷迷糊糊一觉睡到第二天闹钟响为止,而且醒来后完全没有可以请病假的征兆。

和朋友聊起时,朋友就说真够邪门的,还问我有没有得罪到不该得罪的“东西”。不过,昨晚的事,唯一奇怪的就只是那突如其来的冷袭,其他的都没什么异样。我只能解释说是自己身体里的温度控制系统突然当机,所以才会发生骤然的温度失调。

所以,哪有那么多灵异事件啊?别自己吓自己了。

愿大家都能安心,一觉睡到天亮。


附录:
后来我才想起,这种冷法我曾经经历过。大三那年和朋友去爬山,胆大包天的我们竟在山顶扎营,害原本就很怕冷的我,发起生平第一场无与伦比的冷。我还记得因爬山时流汗,加上山顶刮冷风,所以即使身穿四件衣服仍无法御寒,冷得我牙齿打颤,只好躲在摇晃得厉害的帐篷里,错过了伸手可及的满天星斗。那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冷。

Thursday, August 19, 2010

我就是喜欢——就算喜欢也不能这样?

1。

有很多事或道理连三岁小孩都懂,可是长大了的我们、书读得越多的我们,却偏偏不懂(或假装不懂?)。

是我们变笨了,还是我们被体制化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讨厌就别做,喜欢就赶紧去做。可是大人偏偏喜欢把事情复杂化,以为长大了,见识多了,就应该要想得复杂些,结果搞出了一个灰色地带,讨厌却不得不做。

小时候的我们,遇到自己不舒服、不喜欢的事时,都会懂得大哭或大闹去抗拒。长大后的我们,理应更懂得如何去抗拒、更懂得去寻找能让自己舒服的方式,可是我们却只学会更有效地去妥协。

常听身边的人抱怨日子过得不开心,想做的事总是做不成,不想做的事偏偏就做得最多。

为什么?

别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别说梦想太遥远、太不切实际;更别拿家庭的负担或亲友的感受来逃避问题。这种自欺欺人的烂藉口,只有对实现梦想渴望不高的人才会这么说的。

其实说穿了大家只是担心被排挤,害怕被孤立,毕竟大伙儿都做着同样的事,不做反而变得不正常。所以即使是碰到自己多么讨厌的事,为了所谓的顾全大局,牺牲小小的我,又何足挂齿呢?

正是这些“伟大的牺牲”,无声无息地化成利刃一刀一刀削去我们的自我、我们曾经以为和别人不一样的特别。

是现今社会的价值观还是整个生存环境的使然?

我们被教导、被灌输(或是被蒙骗?),不可以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因为这样会被说成幼稚、任性、自私,甚至是不负责任。我们过着规划了的人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符合一般人“正常”的行径,成为社会所谓的“一份子”。

是这样的吗?

为什么我们不能主宰自己的生命?为什么只有被牵着鼻子走才是在这社会的生存之道?为什么喜欢却不能这样?



2。

很多事不是说爱怎么做就能怎么做的。

这个道理只有不再是三岁小孩的我们才会懂得、才会深深体会到。这不关书上的道理,更不关聪明愚笨的事。

讨厌就别做,喜欢就赶紧去做。道理可以很简单,可是人生并不简单。

小时候的大哭大闹也许管用,那也只是宽容的大人疼惜懵懂无知的小孩的行为而已。

讨厌吃青菜吗?好吧!这次就两根,下次要吃多一些。

下一次又发脾气不吃青菜了吗?不听话就来尝尝藤条好了。

皮厚不怕藤条?好,就让你体验不吃青菜的后果,尝到生病的痛苦后,你便知道吃青菜的益处。到时候你就会乖乖咽下你讨厌的东西。

反抗有用吗?到最后还是要妥协,还是得做讨厌的事?

谁不想讨厌的事统统都消失?可是这世界是公平的,有喜欢就会有其反面——讨厌。我们无法全然完成所有喜欢的事,正如我们不得不做一些无法避免的讨厌事。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是随便作出来风花雪月用的。一些体制明明就跟自己所向往的大有出入,可是若大部分的人都承认并跟随,生活在那个组织里的人都得遵从,无一可免。这是维持秩序的至高法则。

人是合群动物,那是毋庸置疑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就应该要付上对整个社会的责任。身为父母的孩子,就应该对父母、对整个家族付上一个孩子、一个子孙需要付的责任。同样的,你也必须对走进过你生命或被你走进过生命的人负责任。若你为了一己之乐而让这些人都伤心蒙羞的话,“幼稚、任性、自私,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标签,还不非你莫属吗?

站在高峰点的人是寂寞的。同样的,只顾自己欢喜而可以不惜众叛亲离,甚至是抛弃责任与使命,那又有什么意义?就算你很坚强,不怕被排挤被孤立被说不正常,相信你也无法永远承担一个人的欢喜。人生的意义应该是要带给别人欢喜,而不是只让自己欢喜。

你可以怪现今社会的价值观已与自然规律渐行渐远,可是何谓自然规律呢?不压抑自我,爱怎样就怎样吗?若是如此,还有规律吗?

我们无法主宰自己的生命(话虽沮丧,却也是事实),正如我们想要长生不死,却永远也办不到。同样的,我们喜欢如何如何,却不一定就能如愿以偿,这才是真正的自然规律、生存之道。

所以喜欢又怎样?你也总不能喜欢怎样就能怎样。



后记

这篇文章被我拖了很久,原本想写一篇完全推翻之前《我就是喜欢》的文章,却担心姿态太强硬读了心里会不舒服,所以经过一番苦量后决定以比较柔和的方式呈现,希望不会带来“活着没意思”的错觉。

Thursday, July 22, 2010

我就是喜欢

Shane在MSN问我正在做些什么,我说正在看自己这些年写的部落格文章,并意外发现有好几篇蛮有启发性的。

结果却换来Shane一贯性的、完全不给面子的嘲讽说,别自己暗爽啦!

我回说,我就是喜欢暗爽!

我想我是被最近读到的文章(九把刀在《人生就是不停的战斗》及《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非比一般长的序文)所影响:快乐其实可以很简单,就是做回自己。可是这个世界有很多情况不大允许我们做回自己,所以这么稀松平凡的“做回自己”,在这个年代竟然必须被冠上“勇敢”两字,好像“勇敢做自己”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我喜欢做某件事,不需要理由,不需要特别向某人禀报或解释,因为最终能感受到快乐、欢喜的人是自己。这些感觉很直接,做过了就会感受得到。所以我何必花那不必要的时间与精神去为每一件事情赋予意义,为每一个人长篇大论一番?

所以,即使我花了一整个晚上慢慢回味这些年来所写的文章(虽不是很多,却也着实让我看到头昏眼花),自己暗爽,那又怎样?我喜欢啊!

也许是我太久没在这个平台胡言乱语一番,经过好几个月的沉淀后,我又开始手痒起来。看来,我该好好督促自己(虽然每次都不会成功),让自己不停息地固定在这里大言不惭一番,让自己以为这些狗屁文字还能在这浩瀚的宇宙中发出一丝光热 ,让自己爽一下也好……

就如九把刀所说的,他就是喜欢写东西,不管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看他写的东西,他就只是喜欢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所以,就算被批评写出没有营养的东西,被误解对社会没有责任感也好,他也不会放弃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更不会为了得到大家的支持而委曲自己的意愿。说他任性也好,自私也好,他就是这样,不太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也许,我(或是每个人)都应该多向他学习,正视自己内心所需要的,对自己喜欢的事多一份坚持。

毕竟,人生没有多少个十年让我们去蹉跎、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写于:7月4日晚
心情:志气高昂中

Wednesday, July 21, 2010

明天以后

看到朋友在MSN写道: “What will happen on the day after tomorrow?”(明天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我会说:“There will always be another ‘tomorrow’ on the day after tomorrow.”(明天以后还会有下一个明天。)

听上去好像很有展望的样子,正如现今市场上热卖的各类励志书籍所说的,“明天会更好”、“把悲伤、失败与失望留给昨天,一觉醒来,又是美好的一天”、“希望总在明天”等,那么美好、乐观及充满朝气。


明天以后会发生什么事,确实甭太担心。明天以后着实不太会有什么好样的事发生?

地球还是会绕着太阳转。太阳依旧会从东边升起。一天始终只会有24小时。我还是我,不会变成另一个人。

我依然得在早晨时费很大的力气来抗拒赖床,半哄半逼自己去上班。我依然得为了那微薄的薪资,做一大堆伤身伤心伤脑子的活儿。我依然得在午休时别无选择地到那难吃的杂菜饭摊排队,点算着今天的花费。我依然得为了在这现实残酷的环境中生存而带着面具与盔甲,把最真实的自己藏在有时候连自己也找不到的地方。我依然得在晚上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时,却怎么也想不起今天都做了什么好样的事来。

尽管如此,我依然得在明天重复着今天的事,日复一日地重复着。

明天不会让你中博彩头奖,也不会让你无端承继不知哪个远方亲戚的庞大财产,更不会让你成为总统或明星或诺贝尔得奖者。明天不会让你的梦想在一夜间成真,也不会让你发现原来自己拥有特异功能,更不会突然有人跑到你面前告诉你你是来自魔法世界的救世主。

所以别担心,明天以后一切依旧正常,就正如今天、昨天、还是大昨天一样,没什么大不了。

今天过着昨天的生活,明天过着今天的生活。日子就是如此简单啊!

Thursday, March 11, 2010

年轻岁月怎么过?——摘自《星洲日报》2010年3月6日《星云》文章

“不要一直坐在电脑前浪费生命。不要一直当个‘宅男、宅女’,要以实际的具体行动,找到自我存在的价值!”
的确,现在许多年轻人整天坐在电脑前,看着荧幕。当然,有些人是在工作,但有些人则在玩线上游戏、玩facebook、在MSN聊天,有些人则流连网咖一整天,不回家……
也有坐在电脑前的宅男宅女,一直写部落格,消磨时间,有些人做到腰酸背痛、身体不适就医。他们一直玩电脑、写文字、贴照片,记录自己创造出来的moment(片刻)给一些不在场的人看;可是,有些人则是勇敢走出去,在电脑荧幕之外,积极make moment,创造出更多人与人的直接接触与感动。
“困难、困难,困在电脑前万事难;出路、出路,出去走走就会有路。”
别一直坐在电脑前看着别人的moment消磨时间,而失去创造属于自己的moment的机会。人生就是要走出去,留下深刻的生命感动与记忆。
无论是在哪个时代,年轻人的特点,就是要“积极行动”!因为,人就是要抱持“理想”、有“冲动”,去做让自己进步、成功的事啊!
一个人的进步与成功,通常需要两个N,一个是“方向”(directioN),一个是“行动”(actioN)。“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空有梦想,而不去执行,就会只剩下“梦”(白日梦的梦)、“想”(空想的想)。
别常坐在电脑前浪费生命了,快“订定方向、起而执行”,接触人群,生命就会留下无限的美丽与感动。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我得认真考虑,是否要继续坐在电脑前写部落格、继续定时上facebook看看朋友的近况,还是继续挂在MSN上有的没的说些废话。

我不想浪费生命。

Wednesday, March 3, 2010

这个农历新年做最多次的3件事

2月28日

元宵节这天,我在阿姨家吃晚饭,捞了今年最后一次的“捞生”,同时也是最丰富的“捞生”。不知多少年没在家度过元宵节了,今年终于如愿以偿,让我整个农历新年都在家中度过。吃着这个拌了三文鱼的“捞生”,我开始悉数今年吃过的“捞生”,一共有四次那么多,是我这么多个农历新年来吃最多次的一年。第一次是年初二,在舅父家,素“捞生”,就是没鱼生的那款。第二次是年初七,和大学同学聚会,拌我想应该是苏东丝的“捞生”。第三次是年初八,和小学同学在老师家聚会,拌海蜇,很高兴因为好久没见到他们了。第四次是年十五,在阿姨家,我最爱的三文鱼,嘻嘻。从素到苏东到海蜇到三文鱼,每一次都比上一次好,是不是也象征着今年会步步高升,运势越来越好?呵呵。我知道是有点迷信,但新年嘛,让我开心一下总可以吧!(P/S:“努力才能推动运气”是我最近读的一本激励书写的,共勉之。)

在农历新年即将结束的这天,就让我来写写这个农历新年里做最多次的3件事吧!

1)“捞生”
2)烘新年饼
3)认真读书

虽然新年饼是在农历新年之前烘的,但由于那是为新年而做的事,我就姑且纳了进来。活了二十多年,从未烘焙过饼干又以懒惰为名的我,这次不知受什么刺激,学人家玩烘焙。我在新年前一个月,从每星期一次到每隔一天一次,烘出了吃到元宵还吃不完的饼干。吃不完的原因可以是饼干数量太多,也可以是质量不是太好。我承认饼干没有专业水准那般好吃及好看,但至少还能下肚也没有食物中毒,以第一次靠网上食谱烘饼干的人来说已经算很不错了。

农历新年期间,华人最忌“书”,我却每天(除除夕至初三外)都很认真地读书,不论是小说还是专业书。书中自有黄金屋嘛!管他新年不新年,新时代人类就应该百无禁忌,而读书却正正是人生最有益处的事情,相信没有人会反对吧!当然,即使新年过去了,我也会继续每天认真读书,因为我已在新的一年对自己许下承诺,要读好多好多的书。希望今年真能办到!新年快乐!

Tuesday, March 2, 2010

风云变色,大地发怒了——八号风球打到我家?

3月1日

虽然我没有真正遇过八号风球,但我相信今天八号风球打到我家了。

中午的天气跟往常一样炎热无比,岂知接近傍晚时分,忽然风云变色,雷电交加。急速、暴怒的雷声,轰隆轰隆的,每隔三秒就咆哮一次。我望出窗口,还带着夕阳黄的天空和这肆无忌惮的雷声根本不衬。天空尚未被乌云笼罩,雷声却恍如在头顶、耳边传来。

我正和一位友人在网上谈得起劲,却被老妈子喝令息掉电脑。雷声仍不间断,雨却迟迟不下。老妈子说干旱天气打闷雷是自然现象,可是我怎么观察都觉得这雷电一点也不“闷”,反而蕴藏着极大的攻击力,像自杀性恐怖份子一样,不把一切炸成灰烬誓不肯罢休。

然后,骤雨来了。

45度的倾斜度,像北极熊毛发一样稠密的雨丝,狠狠打在大地,气势强悍。我看到泊在门外的车子,车身被雨水打到起白雾,若我现在走出去,会不会被雨水打得直退几步?那感觉会不会像被撒了一盘飞针,每一寸肌肤都无一侥幸?

狂风、暴雨、雷电,这侵略性的天气,像只大手要把我们握碎。

我和爸妈默默吃着晚饭,像做错事的小孩一样安静地听着发怒的天空咆哮,偶尔还因突然失去控制、声量飙到爆玻璃程度的雷声畏缩一下。有那么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是极度、极度渺小的,而人类还不知好歹,依然以自我感觉良好的科技与文明发展的名义,不断侵蚀、剥夺和讨伐根本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大地发怒了。我不禁联想起最近发生在世界各国的大灾难,地震、暴雪、水灾、海啸、干旱,不都是大地给人类的警示吗?而人类又回应了什么?灾后的呼天抢地、泪流满面?镜头前微笑着展示筹捐的巨款支票?全球峰会上名不副实的保护地球宣言签约?什么也不做,躲在屋子里默默地吃晚餐?我为我的行为感到可耻,同时也为在巴刹里头把各种装着蔬果鱼肉的塑料袋,用环保袋装在一起方便提拿的所谓绿色环保主义者感到可耻。是的,人类极度渺小,我们除了乖乖吃晚餐,拿拿环保袋,写写部落格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去拯救这个世界?在电视里头,这些事情通常都是由英雄去做的,我们只不过是刚巧走在路上,饱受飞车炸弹惊吓的普通市民而已。

大雨过后的一个小时,住宅区这一带停电了。我百般无聊地坐在门前,对面邻居一家在烛光里逗弄着新生孙儿,路上一辆辆的车子仍打着灯驶过。狂风、暴雨、响雷、停电,虽然限制了我们的饭后行动,但这些都只是暂时性的。身在这个没有地震、海啸、台风等大灾难的国家,安稳睡一觉,隔天醒来生活一切照常。有谁会像我吃饱闲着没事做,借今天的风云变色大作文章、趁机骂人?

Wednesday, February 24, 2010

世界末日与冷酷异境vs挪威的森林

曾经听人说,读村上春树的人特别有“文学品味”。其实我也不太懂,只觉得大师的写作方式十分“特别”,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接受得了。

《世界末日与冷酷异境》是我读村上春树的第二本长篇小说。第一本是《挪威的森林》。看《挪威的森林》的时候,第一次见识到大师过于细腻的描写功力,差点不能好好消化;其不按牌理出牌的表达方式则搞得我几度神经错乱,一时直呼离题得离谱,根本不知他要说什么,一时却又被他故事中的情节迷住,追个不停。更令我痛恨的是,当我开始习惯他那种另类写法并渐渐投入其中时,他却冷不胜防来个令人措手不及的结局。我才要开始,他却已经结束。一是我吸收太慢,还是他走得太快?熬了这么久,到了结局,恍如没读到什么却又好像读着了什么,似是而非,似梦似真分不清。大师的作品,尽说着有的没的普通事,看上去很平凡,但深入思考后却发现,话中有话,深藏不露,正如达文西的画一样,画中有画,神秘不可测也。

若你问我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到底写些什么,我无法清楚阐述。好像是在写一个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一段结局悲惨的三角关系,一些关于精神病的课题,一些人生问题,一些对生命不同态度与看法的课题,一个缅怀过去回忆的故事……真正的主题究竟是什么,和挪威的森林有什么关系,我一概不太清楚。所以我会说,读到了结局好像什么也没读着,但穿插在那些凌乱琐碎烦物中的对生命课题的探讨,又似乎曾经在从前某段懵懂的岁月中隐约浮现过,并深深困扰着当年正值青春旺盛的我,只不过这些年来现实的浸染已经把这些疑惑淡化掉,造成现在只懂得默默接受、不多思考的我。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过度敏感(或过于胡思乱想或钻牛角尖)的毛病又发作,村上春树的作品对我来说就好像是一面镜子,让我不知觉地重新找回思考的力量,并从中自我反省。或许这就是他们所说的“村上春树的文学价值”。

读了《世界末日与冷酷异境》后,我更能理解为什么人们会对村上春树拥有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情结。对我来说,若要用一句话来形容,那便是又爱又恨。爱是因为大师对每一句话都极为细心地推敲琢磨一番,深怕词不达意,不厌其烦地使用一些别出心裁(别人也许会认为是无厘头、无关紧要、不切实际、不知所谓)的比喻加以描述,还常常在书中谦虚承认,再好的言语也无法明确地表达心中想法(这点我是举手举脚赞成的)。恨是因为大师对生命课题的探讨与疑问,往往能与自己当年大过天如今却因时势所逼而埋藏在内心深处的许多人生疑问不谋而合,让人不禁恍然大悟,原来世上不止我特别有这般想法,原来大家都是如此跌跌撞撞、不由自主地一路走过,那一针见血的见解,扎得我体无完肤之余,还让我直叹佩服佩服。

《世界末日与冷酷异境》说的又是个怎么样的故事?老实说,我也不能完全理解。都说了大师的作品是多么地难以从表面字句去揣摩,大师又是个拥有特别想法的人,更何况大师曾说过,很多时候我们连自己也无法了解,别说是别人及他们的作品了。所以,尽管只明白《世界末日与冷酷异境》说的是理性与感性,左脑与右脑思考模式的不同,或许还有一点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及对像乌托邦般完整结构性的系统的期待,世界末日及生命终点的无措,我也足矣。

由于受《挪威的森林》的影响,我不知觉地便拿《世界末日与冷酷异境》里出现在“世界末日”与“冷酷异境”的两个“我”与精神病患扯上关系。也不能怪,思想受框限的我就只认为脑子有问题的人才能同时生活在两个绝然不同的世界。可是,无论我如何把出现在“世界末日”与“冷酷异境”的两个“我”连接起来,仍发现其中破绽连连,无法完全。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村上春树慢慢把谜底揭开,我不得不拜倒在其惊人的想象力及几近完美的铺陈功力。这故事真有趣!大师陈述故事的方法也很有趣!

和《挪威的森林》一样,故事正来到高潮,却已经靠近尾声了。《世界末日与冷酷异境》的谜底刚揭晓,“我”却走入“末日”,结局了!真是不过瘾矣!我不知道是不是村上春树故意安排故事在高潮中就骤然来个句号以吊人胃口(许多作家都喜欢这样,却也不是每个都能做到好),若要继续,以他的功力,写上三部曲或四部曲一整个系列应该还绰绰有余,应付自如。不过,或许故事正要如此结束也说不定。就好像人生,没有说一定要有个大团圆美好结局或是主人翁死去、命运悲惨的结局,才算是一个结局。人生是没有从此以后的。没有从此以后的美满,也没有从此以后的遗憾。人生不停在变幻,结局没有绝对性。所以,没有结局的结局,意味着人生仍须不停地在生活中磨蹭下去,这才是真正的人生。

接下来还有许多村上春树的书等着我去读,应该也不会在近期内完成吧!毕竟对我来说,读村上春树的书需要很多的专注力、渗透力及抵御力才行。读了他一部的长篇小说,元气大伤……(深略一两个不知所谓的段落)哈哈!当然是夸张了些。不过,村上春树的书,的确需要一些时间来消化。

Friday, January 22, 2010

麻烦读书人

为了解除“禁足”令,我除了把家中的藏书给一一读完之外,就没有其他办法了。

上两个月收拾书橱时,发现收藏的好些书,虽然买了快三年了却都还未被我问津过,心中不禁感到万分惭愧。于是乎,我对自己发誓,只有在读完家中所有的书后才得以踏进书店。

我喜欢上书店,尤其喜欢被群书包围的感觉,仿佛自身就在浩瀚书海(知识)中那般舒畅。上得书店,遇着好书,自然而然就会想把好书带回家好好(慢慢)品尝一番。就因为得好好品尝,结果看书的速度往往比买书的速度慢,造成家中堆积了不少来不及看的书。

再说,我是个麻烦的看书人。我只有在环境好(无外界骚扰)、心情好(要有看书的动念)的种种条件下才能好好地看书。

我不是个可以一心二用的人,所以我无法一边看电视一边看书。我认为这样非但无法投入任何一件事,还有辱写书者(或电视制作者)的一番心血。

我不是个即时可以投入、即时可以抽身的人,所以我不喜欢利用零碎的时间(如等候的时间)看书。我认为这样很伤神,而且容易让人产生错觉,增加人格分裂。

我是个易受外界影响的人,只要四周的嘈杂声、说话声较为提高少少,我便无法专心看书。我试过读同一行句子十多次仍不得其意,痛苦万分。如果发生这种事,我情愿放下书本去做别的事,以免破坏了书中所要表达的美好。

我是个看书会看很仔细的人,仔细到每一个字都会用心去思考,并反复揣摩为什么作者会用这个字,是否有更适合的字,这字能否用在别处等尖锐问题,使得看书速度异常缓慢。

我不是个可以在车上看书的人,因为我会头晕作呕。所以我非常佩服朋友可以在从槟城到吉隆坡约3小时多的路程中读完一系列字数不少的武侠小说。

我认为看书是要用心去慢慢品尝的,因此我对把看书塞在时间的空隙里,或是穿梭于吵杂混乱的环境中,感到不屑。看书不是应该在心平气和,毫无压力之下进行的吗?我不喜欢看书时必须追赶时间,或花另一份精神去抵抗一室的混杂。

我还不算是个非常麻烦的读书人。只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一张舒适的椅子、一颗平静的心和一本好书,就可以了。

Thursday, January 21, 2010

上瘾

我发觉逛书店是一件会上瘾的事。

自从上两个月收拾书橱时,发现家中收藏了好多还未被读过的书,于是就狠下心肠对自己发誓,除非把买回来的书全读完,要不然就别想再踏进书店一步。结果在这两个月内,我几乎把书店当成病疫一般看待:挨近者,死!(呵呵)

我避开出门的机会,就算得出门也不会贸贸然踏进书店,而就算走进了书店也会在心中分化出另一个邪恶的自己,拼命把自己骂得内心难受而逃离书店。(我承认我是有点自虐现象)

昨晚阅报时读到好书推荐的专栏,心又开始痒了。其实我要求不多:只要让我去见一见这些好书,摸一摸它的外皮,嗅一嗅它的气味,如果可以的话,让我翻一翻、读一读一两个章节,我就心满意足了。(当然我知道这些只不过是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答应条件的掩饰法)

离上次逛书店的日子,才一个多月,那么快又按耐不住了。看来我得再加紧戒备,或许下自己一个“禁足”令什么的,以防自己再次破戒,一发不能收拾。

“购书瘾”一发作,真是难受!

Wednesday, January 20, 2010

想飞

最近,身边的人都“飞”了。表妹飞去英国念书,表姐一家飞去柬埔寨旅行,弟弟也不落人后飞去香港快乐逍遥去。朋友甲现在或许在白雪皑皑的大地堆着雪人,朋友乙或许正迎着飞流直下的大瀑布兴奋呐喊,朋友丙迟些时候又得出国公干,朋友丁今年的公司终年旅行是我梦寐以求的高原。啊!(这“啊”是咬牙切齿的“啊”)身边每一个可以或能够飞的人都飞了,而我却一直呆在这里,发霉。

因为“人人都能飞”的航空公司,许多人都能如愿像鸟儿一般在高空中飞翔。人就是奇怪的动物,明明身无长翼,却总是梦想能像鸟儿一般飞翔。随着世界第一部飞行机的发明,人们终于可以梦想成真了。

飞翔的感觉很棒,会上瘾。当你尝过因气压而浮在天空那微妙,当你被那团团棉花似的白云包围着,当你的发梢被风吹乱,当你俯视这大地漂亮的图案,你就会发觉,那颗原本属于你的心,已无法再被你驯服。飞的快感,已无声无息俘虏你的心。

飞不但让你痛快,更能让你看得更高更远。在地面上,不论你爬上屋顶还是大树顶,也不论你是如何有“远见”,你也无法看见山后面的风景。在天上就不同了。不管是山后面的风景,还是山后面另一座山后面的风景,全能一览无遗。大地仿佛被你踩在脚下。或许那一刻,你拥有了像上帝那般至高无上的快感。这无疑是贪婪、控制欲强的人类所喜好的,不是吗?

我的心始终无法被缰绳束缚。想飞了。

Tuesday, January 19, 2010

话说上邪

由于某网络小说的关系,以为“上邪”是神祗一名,更因在故事中“上邪”性情古怪,名字够邪气,所以糊里糊涂就认定“上邪”为邪恶神祗一名。后来,在某电视剧上看见有人以“上邪”作为开头吟诗,奇怪情诗一首何以与邪恶之神扯上关系。于是在好奇心驱使之下,搜查了关于“上邪”的资料。

呵呵。不好意思,我真肤浅,有眼不识泰山,大白痴一名。待我得知“上邪”为何物时,不得不下跪求拜。“上邪”啊“上邪”,我知错了。


《上邪》

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注释:
1.上邪,读ye第二声。上,指天。邪:感叹语气。上邪,犹言“天啊”,指向天发誓。
2.相知:相爱
3.命:使
4.陵:大土山
5.震震:雷声
6.雨雪,雨读yu第四声。雨雪:下雪
7.天地合:天与地合而为一,指天塌下来
8.乃敢:才敢

译释:
天啊!我要和你相爱,使爱情永远不断绝,不衰减。除非高山变平地,江水全枯竭;除非冬天雷声隆隆,夏天下雪;直到天塌下来为止,我才敢与你断绝!


《上邪》是汉乐府民歌《饶歌》中的一首情歌,是一位痴情女子对爱人的表白之词。

《上邪》用质朴的文字表露对爱情的不渝,深情奇想,誓词热切,致使千载之后,这位姑娘的神情语气,仍能活脱脱地从纸上传达出来,实为“短章中神品”。
(资料参考:互动百科,百度百科)


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不多说了,免得破坏了《上邪》那荡气回肠的美妙气氛。

共勉之。

Monday, January 18, 2010

入魔时刻

虽然知道熬夜时体内会产生对身体不好的荷尔蒙,但我还是常常熬夜。可能感慨一天24小时的时间不够用,所以每晚都“不舍得”入睡,天真地认为只要迟睡几小时,我便能赚得几小时的时间。

虽然养生界提倡的是早睡早起身体好,我秉持的原则却是迟起迟睡确保时间不会少。若一天24小时扣除了8小时的睡眠时间,仍剩下16小时的时间。为了确保每一天可拥有这16小时,起床迟的人晚上上床的时间也得推后。如果迟起却又早睡,那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几小时?不划,不划。虽然我数学是差了点,但还不至于被这些简单的算术给打倒。呵呵呵。(有点得意忘形了)

我知道你们一定在白眼,骂我白痴。对不起啦!最近常熬夜,脑子不灵活了,不但数学变得更差,还有些语无伦次,不知所谓。我想我已接近入魔状况了。

是的。熬夜容易让人入魔。

不知是太疲累还是思考过度而走火入魔了,总觉得最近这几天的夜半时分,窗外那漆黑的四周隐隐渗透着诡异的气氛,有时甚至还听到歌声,若有若无。哈哈。别吓坏了!我非常肯定是自己视觉失调。跟据我无与伦比的分析结果,那声音很有可能是后面邻居的电视声,是自己想像力过于丰富了。

入魔迹象还包括霎时的茫然无意识、常有被监视的错觉及一合上眼就会看见许多奇怪东西的幻觉。霎时的茫然无意识已可在《徘徊的幽灵和受惊的壁虎》一篇中隐约被察觉。入夜后,窗外的景物因房内的光线而折射出奇怪的影子,巧妙地产生了被监视的错觉。在这夜阑人静的时刻,在你以为全世界(除你之外)的人都不存在的时刻,你偏偏会意识到还存在着某些“东西”,在你窗外匍匐着,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那压迫感甚为逼人。而当你壮起胆子往外看时,你甚至已做好心理准备会在那漆黑的环境中忽然瞥见一张苍白的模糊脸孔。轻轻吹拂的夜风,却让你想象成看不见的物体在你身边呵气。合上眼睛时,从前看过的和从未看过的无数鬼片中不同造型、体态、形状的鬼怪,像历史回顾般一一在脑海中表演“走马灯”。梦魇里的那一张张苍白的脸上,那开得很大很大的黑口,扭曲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不断扩增、张大,像黑墨汁遇水般化开,强势要把我给吞没。我,非常抗拒。

是的。夜半时刻便是入魔时刻。若再不悬崖勒马,我想我真快万劫不复,成魔了。

哈哈。有那么严重吗?当然,以上所述确有夸大之嫌。莫怪啊!我也只不过想带出一些轻松搞笑的元素。尽管如此,我还是会好好检讨一下,并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一来得以不熬夜,二来得以确保一天16小时的数量不被削减,那时就真是皆大欢喜了。

今晚要早睡!耶!

Wednesday, January 13, 2010

徘徊的幽灵和受惊的壁虎

最近,我不得不同情家中的壁虎,尤其专在夜间出来觅食,还要是爱在地上觅食的壁虎。

与人类日常生活和作息几乎没什么交集可言的冷血爬虫类为何会被列入我同情的清单里?那是有原因的。

最近每到半夜时分,家中就会出现一个爱在寂静空荡屋子里徘徊的“幽灵”,而那“幽灵”的出现,似乎让壁虎们受惊了,或抓狂了也说不定。据侦察报告指出,壁虎们一发现“幽灵”出没,便纷纷四处逃窜,几乎都是连爬带跳、直冲乱撞的,完全不顾生命危险地疾逃而去。记录显示,壁虎们在逃跑的过程中,有好几次甚至勇撞墙门,似乎因惊吓过度而失去了方向感。其以身撞墙门的行为,疑有“为捍卫尊严而宁死不服”之嫌;而撞墙门所发出的“啪啪”声,不但足以证明那冲撞力所带来的创伤是何等严重,更让“幽灵”为之震撼。那不向恶势力屈服的崇高情操实在让身为万兽之灵的人类汗颜。

壁虎们视死如归的精神虽值得敬佩,但同时也备受同情。毕竟“幽灵”并未对壁虎们表露恶意,反倒是它们过分惶恐了。所以,可怜的壁虎会被列入我同情的清单,是再名正言顺不过的了。



P/S:忘了告诉大家,那爱在夜深时刻四处徘徊的“幽灵”就是本人我啦!干什么来着?嗯,徘徊不一定要有理由吧!

Tuesday, January 12, 2010

面面俱备的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


如果你有很厉害的侦探头脑,并想藉着《Sherlock Holmes》这部电影运用一下自己了得的推理术,那么你可能选错电影了。《Sherlock Holmes》并不是一部情节曲折、关系复杂的电影,它着重的只不过是大侦探一些看似平淡、却又细致入微的日常生活与友情故事。即使电影中出现了多么狠毒奸诈的大坏蛋,使用了多么匪夷所思的犯罪手法,你也无需费尽心思四处寻找蛛丝马迹、推敲凶手犯案手段,因为有非常机灵聪明的福尔摩斯,岂还轮得你班门弄斧献丑去?放轻松吧!反正难题一定会有人去解决,你就好好坐下,轻轻松松地去享受一下,这娱乐性十足的电影吧!

福尔摩斯是家喻户晓的名侦探。只凭一双手,他便能推测出手的主人从事哪一门行业。这足以说明,他是一个非常细心,聪明灵敏,推理技术一级棒的侦探奇才。老实说,我对福尔摩斯的认识就只有那么表面而已。毕竟我还没真正认真读过福尔摩斯的小说,所以无法对这鼎鼎大名的人物多加阐明,更无从探讨电影中的福尔摩斯与原著之间的差异。

不过,印象中的福尔摩斯,瘦瘦高高,总是戴着其招牌式的帽子,穿着其十年如一的大斗篷,而且寸手不离烟斗。而电影中的福尔摩斯,不太高瘦,衣着时髦,放荡不羁得来有些搞笑,完全显示不了一个大侦探该有的认真与严肃。至于与福尔摩斯并肩作战的好友华生医生,我不知是受哪个版本的影响,总是想象华生医生肥胖矮小,浓厚髭须,是个过分谨慎又爱唠叨的人。电影中的华生,不但玉树临风、文武双全,而且总能在紧要时刻伸出关键性的援手,丝毫不比福尔摩斯逊色。虽然这两正副主角的形象与行为和我想象的大有出入,但搭配起来却有如成功的化学作用一样拼射出漂亮的火花。

毫无疑问的,比起十九世纪尾的福尔摩斯原著小说,今时的电影为了符合“民情”,不得不注入许多现代元素。这也是为什么一些福尔摩斯忠实迷抱怨电影把原著给拍成不伦不类。不过,我认为世界不停在改变,上个时代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物,在这个时代或许已不切实际。所以有的时候,适当的变化不一定就是坏事。至于有无保持原著的风貌,我想也不必太执着了吧!

刚才说了,电影中新一代的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搭配,意外地让人惊喜。续《Iron Man》和《Tropic Thunder》精彩演出后, Robert Downey Jr. 这次又让人大竖拇指。他所饰演的福尔摩斯,炯炯的目光射发出的那狡黠,让你根本无法揣摩他那一刻的想法、他下一步的行动。他毫无条理的外表下面那冷静与清晰,是那么地自然不造作。而他那冷漠无情的脸上,是永远也不会泄露他对朋友那份最真诚的情义。如此的高深莫测。如此的难以抓摸。而Jude Law的华生,却总是那么忠诚、那么义无反顾地适时出现,给予援手或是拉回正规生活,不就正正说明了即使再如何绝顶聪明、面面俱备的人,也有其需要辅助的缺点。福尔摩斯没有了华生,是否还能顺利查案?这个问题我不置可否。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了华生,福尔摩斯的生活或许就没那么精彩了。

这部电影,让我感动的不只是福尔摩斯这位杰出的大侦探,还有他和华生之间那似是而非的深厚情谊。这也是电影最成功的地方。

Monday, January 11, 2010

切指之痛。新年。血光

如果说细胞是有记忆的,我相信。

2010年的第一个星期一,新景象,新的开始,应该要有新的好运。然而,在准备午餐的时候,因为赶时间的关系,在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切到了手指。

切到手指的那一刻,我感觉不到痛,只知道刀子进肉了,然后血涌出来了。我停止了一切动作,屏着呼息把受伤的手拿高,天真地认为只要不大力吸气,血就不会流那么快。两年前那次切指之痛,突然在我脑海中跳出来。

“Surprise!”

“Alright, Happy New Year!”我很不情愿地咕噜回应着。

同样因为赶时间,我又切到手指了。两年前是切大蒜,用的是刚买回来的新刀,锋利无比。那时自大地认为自己的切法快而准,非常了得。结果,切到了食指头,血流不停,被送到诊疗所缝了四针,打了支破伤风针,花了整四百多零吉的复诊费,还拿了两天病假。更重要的是因为自己的一时错手,害得当晚的晚餐被拖得更晚。当时这件事非常轰动,公司里几乎整个组别的人都知道,并笑了我整一年多。每当我提起说要煮饭时,他们都会向我比手指(当然是食指),还作出手指被切到时的痛苦表情。其实煮饭切到手指是很普通的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那位医生坚持要帮我在指尖上缝针,而且小小一个切口却需要四针那么多。这还不用紧,反正我早已痛得没感觉了,缝多少针对我来说已经不怎么重要了。离谱的是两个星期后回去拆线时,因为线都生嵌进肉里去了,结果护士小姐不得不在我早已结疤的伤口上东翻西挖,害得我的手指又再次受到创伤,更令我痛不欲生。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拆线比缝线还要来得更痛。

这一次,我受伤的程度当然没有两年前那么“严重”。更何况,我已经学聪明了:即使情况再怎么坏,我也不会随便就上诊疗所的。如果真的不幸必须到诊疗所去,我是情愿被打死也不会答应缝针的了。被蛇咬了一遭还不会怕吗?所幸受伤不重,让我免去了进一步的皮肉之苦。

这次切的是大白菜,用的是几乎和我同样年龄的菜刀,已无法像“初生之犊”那么毫无忌惮地“锋芒四射”了。到了今时今日,我依然认为自己的切法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结果,切到了食指和中指靠指甲的中间部位,血流还不算多,不需上诊疗所、不需缝针、不需打破伤风针、不需花费,只用了四张卫生纸和五分钟的休息时间,又可继续准备午餐了。

如果你问我:“不痛吗?”那还用问,当然会痛啦!我又不是铁做的,刀子入肉我当然会有感觉。更何况我不是说过吗?细胞是有记忆的。纵使这次伤势不是很严重,但两年前那疼痛的感觉依然被食指指尖的细胞牢牢记住,待我触发到它,它就犹如脱缰的野兽,毫不留情面地折磨我。其实这一点小伤是不可能造成多大的疼痛。我除了能解释细胞有记忆外,就只能说自己的意志力削弱。而我比较喜欢第一个解释。人类对外来伤痛的承受力,不是应该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经历了更多的事情而得到提升的吗?

新的一年,新的展望,新的开始。而我的开始,却伴随了血光,还有一个想到都会痛的回忆。应该还不算坏吧!小小的血光之灾,或许就帮我挡去了更大的也说不定。

新年快乐!

Sunday, January 10, 2010

颠覆传统的吸血鬼助手Cirque Du Freak: The Vampire’s Assistant






虽然早已知悉Darren Shan的吸血鬼有颠覆传统吸血鬼形象的反常,但在看了《Cirque Du Freak: The Vampire’s Assistant》后,我还是忍不住说:“挺有性格的嘛!”

是的。虽然Darren Shan的吸血鬼没有一贯白皙俊美的容颜,举手投足间也没有一贯的尊贵高雅,但是他的吸血鬼搞笑得来却颇有亲切感,很接近人性。尤其故事中被称为怪胎类的吸血鬼Crepsley和Gavner,虽为古怪无厘头,但却很有性格。

这部电影虽然创意十足,不过如果你不是吸血鬼迷,不是Darren Shan的书迷,也不太喜欢属于“小孩子”的故事的话,你可以不必花这笔钱了。

首先,电影的故事内容显得松散,突出不了主体。也难怪,Darren Shan系列拥有好几部作品,故事篇幅长,涉及范围广,情节复杂。所以若要在第一集内完美交待所有的确是有些难度。

其次,故事中的人物角色不够鲜明。在众多奇怪的马戏团成员、吸血鬼、敌对吸血鬼、普通人等人物包围中,两个很重要的角色——Darren和Steve,这两位好朋友之间的互动及情感无法被充分发挥。这也是许多改编自小说的电影常常遇到的问题之一。鱼与熊掌,焉能兼得?太注重人物描写,其他情节就得靠边站;太注重情节的话,人物又不够鲜明。这真是考功夫。很少电影可以做得恰到好处。

最后,如果你期待这部电影会有很棒的打斗场面或属爆炸性质的画面的话,那么就请你省省吧!这部电影可说是一部平平稳稳的电影。可能是平稳过头了,以致与近期一些以动作为主的大制作片子比较起来,就变得平平无奇了。

不过总的来说,这部电影也算不赖。电影遇到的问题是必需在限制的时间内(通常为两个小时)呈现出故事的精髓,因此往往无法详尽地把整个故事说好。也许原著小说更能把故事描述得栩栩如生吧!我还没有时间阅读Darren Shan的系列,所以我也不能很肯定的说。我只希望我能拥有更多的时间,因为要读的书、要做的事实在太多了。

这才不过是第一集而已,太早下定论未免对电影有点不公平。就让我们期待第二集会带给我们什么样的精彩。

Saturday, January 9, 2010

吸血鬼的演变


这几年拜Meyer的Twilight Saga(暮光之城系列)所赐,和吸血鬼有关的事物在近期的市场上又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吸血鬼电影、电视剧、书籍甚至是服装造型,都纷纷以一种全新的潮流趋势,铺天盖地而来袭。


我对吸血鬼的认识

我对吸血鬼最初的印象,是Dracula吸血鬼伯爵的故事还是其他毫不起眼的小故事,我已无法完全记得。那时的吸血鬼,油亮服帖的短发,尖长虎牙,喜爱穿黑色长及脚踵的大披风,夸张大领子的两个领角还尖尖向上翘。吸血鬼照镜子时不会有影子的。他们害怕大蒜、十字架、圣水和阳光,所以必须等到太阳下山后才从墓地里的棺木爬起来猎食,猎物通常是年轻美貌的少女。他们善于使用诡异的催眠术诱惑少女,或把自己变成烟雾/蝙蝠在黑夜中偷袭夜行人。被吸血鬼吸过血的人同样会变成吸血鬼。他们不怕刀枪,拥有惊人的复原能力。唯一可以杀死吸血鬼的方式,就是趁着大白天把木桩插进沉睡中的吸血鬼的心脏。那时候,吸血鬼家族、辈分阶级、党派和戒条尚未被提起,他们还是单独行动的个体。那时候,连狼人都还没出现。



后来,吸血鬼的战斗能力在《Underworld》系列中更因为遇上了天生强敌狼人而得到了突飞性的提升。这时,明显的氏族区分、辈分阶级和戒条统治,让吸血一族添加了一份神秘。他们拥有悠长的历史,经历了无数的战争,并在暗地里为普通人的世界贡献了不少。长老级的吸血鬼有权处死不遵守戒条的年轻吸血鬼。每个吸血氏族都有各自的管辖范围,并只可在其管辖范围内,以不引起普通人注意的大前提之下猎食。Underworld的吸血鬼拥有比一般人快很多的速度,比一般人大很多的力气,是优秀的打斗人才。他们可以从其他吸血鬼的血液迅速了解彼此经历的事情。他们在对抗狼人时,懂得策划战略和制造对狼人具有超强破坏力的纯银制子弹。他们比传统的吸血鬼更懂得融入普通人的世界,更懂得使用高科技产品。




接着,吸血鬼更一步一步走向年轻化。近期的黑色浪漫小说《Twilight Saga》,更是让神秘的吸血鬼和狼人,集合着青春浪漫的爱情元素,并成功俘虏许多青少年。Twilight的吸血鬼不再害怕大蒜、十字架、圣水和阳光了,他们甚至能和普通人一起生活,上学、工作或谈恋爱。看来,随着时代的改变,吸血鬼们也懂得以进化去延续生存。虽然已不畏惧阳光,但由于他们的身体会在阳光下发出像钻石般闪亮的光彩,所以他们也不得不躲避阳光。为了隐藏身份,不会变老的他们甚至必须每隔一段时间举家搬移。这些漂亮得毫无瑕疵的吸血鬼,不但速度快,力气大,还拥有可以阅读别人思想、预知未来、影响情绪等的特异功能。爱好和平的他们,不但不摄食人类血液,还能够明白事理并放下悠久仇怨,为顾全大局而与狼人一族携手抗敌。这样的吸血鬼更文明、更酷!




而后,Darren Shan的吸血鬼更是颠覆了传统的吸血鬼形象。没有一贯苍白的阴柔俊脸、邪恶尖锐的虎牙、敏感度高的感官反应、贵族式的狂傲、冷酷与神秘,取而代之的是少许的无厘头搞怪,却又比较亲切、比较接近人性的吸血鬼。他们不是不会变老,只不过他们的成长率比一般人慢。他们不会因为没有虎牙而丧失吸血能力,他们会先用尖指甲在人类手臂刺出小洞来摄取血液。他们即使拥有恢复能力,但严重的创伤还是会在他们身上留下疤痕。他们不是没有超强能力,但说到迅速转移,他们还是得花好大的力气,并需要不时停下来喘气的。Darren Shan的吸血鬼虽然缺少了点优雅感,但很有性格,不失为一个特别的创意。(更多Darren Shan的《Cirque Du Freak: The Vampire’s Assistant》将在下一篇文章送上)


还有太多关于吸血鬼的故事无法一一详道,而每一个版本都拥有其不同形象的吸血鬼。究竟吸血鬼怕不怕阳光、有没有特异功能、是不是真的存在着,我都无从回答。我只不过比较注意关于吸血鬼的资料,也并不怎么特别去研究。这些极具争议性的问题,只有当事人才比较有资格去回答吧!

Friday, January 8, 2010

看见阿凡达的幻丽。Avatar, I See You




续《魔戒》(Lord of The Ring)后,另一部让世人瞩目的魔幻电影。
十年前凭《铁达尼号》(Titanic)让全世界的人为之疯狂的大导演金马伦,这一次将带领大家进入仿若宫崎骏匪夷所思的动画世界,保证让你目眩咋舌,忘了呼吸——《阿凡达》


嗯……好像有点儿商业味道。像广告宣传了么?嗯……不好意思。


不过,这是我在看《阿凡达》时,脑袋闪过的东西:《魔戒》、金马伦、《铁达尼号》、超高的制作资金、宫崎骏、日本动画、《Alice In The Wonderland》、《未来战士》(Terminator)、《Full Metal Panic》……

无可否认,《阿凡达》是一部很特别很特别的电影,毕竟到目前为止依然是史无前例的。这“史无前例”指的当然只有拍摄技术和影片制作。至于故事内容及情节,都是一些大家都“耳熟能详”的老掉牙——原为外来侵犯者身份的男主角爱上天真善良的原住民女主角后被大自然感化而倒戈。这类像《铁达尼号》内两个根本不同世界的男女抛开世俗相爱的故事,就正如许多网上和报纸上的影评所说的一样——老调重弹。故事是老了些,但只要能把故事说得好,老故事又碍得了什么?而金马伦就是一个可以把老故事说得很好的人。我不得不说:这世界实在缺少能够如此化朽木为神奇的人了。

这样一部大制作,褒贬是在所难免的。不过大致上,大家的反应都是良好、支持的。动用了全世界最先进、才刚出炉的拍摄技术和电脑特效,把真人演出和虚构动画人物完美结合,加上让人目不暇接的飞禽走兽、奇珍异草,《阿凡达》出其不意地把大家带回到只有在童年时期才会存在的奇幻世界里头。每一个观众都在那两小时多的时间内,返老还童了。我相信,黑暗电影院内的每一双眼睛都是发亮的,就好像小时候看见咸蛋超人*时紧握双拳、忘了呼吸、眼睛发亮的样子。呵呵。我想我当时也是这般笨笨的样子吧!

尽管这种科幻(嗯,还是魔幻?还是两者都是?)的电影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无法用现今科学智慧和逻辑去解释的情节,但我想金马伦已经可以算是一个很细心的导演了。尤其是潘多拉原始森林的一草一木、一禽一兽,还有纳美族的语言、身体结构、生活、文化礼节等,都无一做得不好。我特别喜欢潘多拉森林的植物。我喜欢像蒲公英般的神树种子。我喜欢像雨伞般收起的植物。我喜欢凡被踩过就会像荧光般发亮的大地,让我第一次觉得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原来是可以这么美丽浪漫的。我喜欢传出祖先声音的柳树样圣树。我喜欢傲然伫立在一大片绿葱葱森林中央的大树。这一切一切,实在太美了。就如电影中的植物学家说过的一句话:“如果可以让我拿到些样本,我死也甘愿。”是的,如果可以让我去到潘多拉的森林,我想我会流连忘返;如果可以让我死在那片美丽的大地上,我想我会死而无憾。当然,我所说的美丽的潘多拉森林是不包括那些凶猛野兽在内的。

史诗般美丽的《阿凡达》,当然也得配上“从此以后,公主和王子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般美丽的结局。我却觉得这是造成本片美中不足的部分。我是不是有问题?大团圆结局还被说成美中不足。呵呵。我就是那么奇怪。要是早几年的话,我一定认为“从此以后……”的美好结局是再好不过了。但不知怎么最近这几年却另有所领悟:不是每个大团圆结局都会是最好的。有时候人生是要有一些遗憾才算是真正的人生、才算是完美的人生啊……嗯,我也觉得自己怪怪的,不说下去了,免得误导大家。总而言之,我喜欢《阿凡达》这部戏,唯独结局不为我所钟爱。我就是这么怪,我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你就别理我了。

结论:我认为《阿凡达》是2009年(或者2010年也说不定)中最好的电影,是你不能错过的好戏。


*注:咸蛋超人只是一个笼统叙述,看观们请自选喜好。不过,咸蛋超人绝对不在本人清单里边。

:-p

高人请留意

我从来不会因为自己长得不高而觉得自卑或抱歉。

其实不太高并不怎么带给我很大的困扰。拿不到放在高处的东西时,可以用椅子或梯子垫高。再不然还可以搭予一句“找个高一点的人去弄吧!”,便可以轻松推掉麻烦、减少工作。对像我这样一个懒人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了。

长得不高还有很多好处,最起码身体的中心点较低,可以增加身体的平稳度和平衡力,走路疾跑打球或做起运动来比较不容易摔跤。再来就是穿过低矮门道或经过长满低矮枝丫的丛林时,可以不必弯腰就能轻松让额头避免‘飞来横祸’而种包子。你说是不是好极了?

可是有一件事,我是要抱怨的。

原来长得不高的人最怕——而且也是最无奈——的就是在电影院遇到高个子的人。而那个人还是要正好做在你前座!唉!真是苦了自己的那脖子了。

其实电影院座位的设计是经过专家研究过的。专家们也不是笨的,也会想到后排视线被遮挡的问题,也就很贴心地设计了有斜度的座位——也就是说后面的那排座位永远都会比前一排高。所以,我不能怪电影院的设计师。

我又不能怪前座的那位老兄长得太高。或许那是他家族遗传,DNA里的高基因早在他还在母亲胚胎中就已结成,由不得他选择。或者即使是因为他经过后天努力而拉高了自己,我还是不能怪他,因为高个子无罪。

所以最后只能怪自己为何长得不高。苦命呀!为什么所有的罪过都要由自己去扛?为什么千错万错都是自己不好?我究竟欠了这个世界什么?…………嗯,好像煽情过头了……

喏,不论多么缺德的人在电影院内大声笑大声说话甚至发出搞怪声我都无所谓,因为只要我投入在电影里头,就算打雷闪电狂风暴雨地震火烧爆炸我都可以当作发生在外太空那么遥远。但是,我是怎么也无法忍受精彩绝伦的画面下方有粒足球(有时可能是刺猬)般大的黑影像鬼魅般如影相随,左右摇摆,简直破坏了整个画面的美好艺术。这跟看翻版有什么分别?

好的好的,高个子,我并不是在怪你。真的,我非常体谅你。不过,若你知道自己长得高,就请你也体谅一下长得不怎么高的人吧!别那么拘谨,稍微弯一弯身体,把背躺在椅子上。我可以担保以你这般年轻力壮,即使是三个小时之后,你的腰骨还会和刚进场那般弯曲自如。喏,你千万别告诉我你年纪轻轻却不幸患了骨骼硬化症所以无法配合弯身,我或许会忍不住一脚踹过去好替你松松胫骨。所以我说、年轻人别只懂得终日打电玩,坐太久不运动会容易导致肌肉紧绷、荷尔蒙失调。我都是为了你好啊!

我其实没什么所谓的,也许是有一段时间没发牢骚了,而你又那么不幸地坐在我前座,完全符合了一个箭靶的条件。

别太在意!即使你真的那么不幸患了骨骼硬化症,我还是不会怪你的。谁叫我长得不高,又那么霉运坐在你后面?

我是真的无所谓的。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