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2, 2010

我就是喜欢

Shane在MSN问我正在做些什么,我说正在看自己这些年写的部落格文章,并意外发现有好几篇蛮有启发性的。

结果却换来Shane一贯性的、完全不给面子的嘲讽说,别自己暗爽啦!

我回说,我就是喜欢暗爽!

我想我是被最近读到的文章(九把刀在《人生就是不停的战斗》及《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非比一般长的序文)所影响:快乐其实可以很简单,就是做回自己。可是这个世界有很多情况不大允许我们做回自己,所以这么稀松平凡的“做回自己”,在这个年代竟然必须被冠上“勇敢”两字,好像“勇敢做自己”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我喜欢做某件事,不需要理由,不需要特别向某人禀报或解释,因为最终能感受到快乐、欢喜的人是自己。这些感觉很直接,做过了就会感受得到。所以我何必花那不必要的时间与精神去为每一件事情赋予意义,为每一个人长篇大论一番?

所以,即使我花了一整个晚上慢慢回味这些年来所写的文章(虽不是很多,却也着实让我看到头昏眼花),自己暗爽,那又怎样?我喜欢啊!

也许是我太久没在这个平台胡言乱语一番,经过好几个月的沉淀后,我又开始手痒起来。看来,我该好好督促自己(虽然每次都不会成功),让自己不停息地固定在这里大言不惭一番,让自己以为这些狗屁文字还能在这浩瀚的宇宙中发出一丝光热 ,让自己爽一下也好……

就如九把刀所说的,他就是喜欢写东西,不管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看他写的东西,他就只是喜欢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所以,就算被批评写出没有营养的东西,被误解对社会没有责任感也好,他也不会放弃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更不会为了得到大家的支持而委曲自己的意愿。说他任性也好,自私也好,他就是这样,不太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也许,我(或是每个人)都应该多向他学习,正视自己内心所需要的,对自己喜欢的事多一份坚持。

毕竟,人生没有多少个十年让我们去蹉跎、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写于:7月4日晚
心情:志气高昂中

1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