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8, 2010

分身术

若我生在日本江户时代,若我是一名忍者,我第一个想学的忍术铁定是分身术。

可是,我不是生在日本江户时代,我生在二十一世纪,一个没有多少人会说时间够用的时代。

好吧!也许其他人都没有时间不够用的问题,我却得承认我的时间管理做得很差。每人每天都有24小时不多不少这道理我懂。善用零散时间的技巧我懂。分次序工作的方法我懂。依据时间表行事的习惯我也懂。还有许多许多励志书中可参考的管理时间的点子,来来去去那几条我已经见多不怪了,可是我就偏偏学不好,做不来。我尤其讨厌限制行动的时间表,不但缺弹性,而且在无法完成计划时,更变本加厉使地自己沮丧不已。人生有限,我不愿用有限的人生去为无法完成时间表上的计划而耿耿于怀。

其实我也知道是自己纪律不够好,总爱拿“看心情”来作为拖延的藉口,真是懒(还是很无赖的懒)得无可救药。还有,我这个人也着实贪心了一点,总是扬着人生有限这旗子,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做最多的事,赶赶赶、忙忙忙,到最后却忘了当初到底要做些什么,真是忙、茫、盲了。

年少轻狂的时候,我曾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可以一心二用,能在同一时间分别做不同的事。可是到后来我才发觉,那是很天真很傻的想法。没有全心全意去做,倒不如完全不去做。

不知分身术在分形出几身时,能不能也可把心分出?到时每个分身都有各自的心,做起事来就能全心全意,专心致志。

其实我也不想忙得变成茫和盲,我也想生活过得悠哉些,只是我有太多的事要去做。除了逃不了的折腰使命,我还有许多喜欢做的事,许多等着实现的梦想。

所以即使我多么迷恋白云不同形状的变化,多么享受发白日梦,我也不能常常做这些可以使我长命的事。而且只要我看见身边的人都很发奋,不停往前冲时,又或者当我用完偷懒的藉口,开始惭愧时,我还是得让自己继续忙下去,把搁在一旁假装看不见的事情给做好。

唉,希望自己是个会分身术的忍者这想法看来是行不通了。现在我只希望自己不要太贪心就好。

Monday, September 6, 2010

懒得堂堂正正

我一直都说自己懒,可就是很少人信,还忙不迭地推说我谦虚(不过若只是礼貌上应酬的话就别怪我误会了)。

拥有先见之明的老爸老妈真是这世上最懂我的人,知道我会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懒人,索性替我取了个和“懒”相对的名字,希望借此挫一挫我的“懒气”,却阴差阳错造就了我一副勤劳的假象。跟我不是很熟的人若因此而得了个错误讯息,真是对不住了。

我很懒,却往往碍于世上的传统价值观而被逼偶尔假装勤劳。只要脸皮厚一点,藉口多一点,还要有抵抗社会要我们相信懒散就是罪恶的抵御力,相信要混在一大群勤奋又高志气的人堆里不算困难。

是的,在这样的主流里,懒散只能取巧。可是,我要懒得堂堂正正。

最近读了一本相信会气疯传统励志大师的非比一般励志书——《懒人非常成功》(The Lazy Person’s Guide to Success by Ernie J. Zelinski),一本让我忍不住边看边笑,抚慰我少许不平衡心理,说出我内心想法的书。

其中我最爱的金句有:
1)懒不是罪恶,也没有什么好难为情的,它只不过是有效率、是妥善地运用资源。
2)许多人之所以无法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他们工作得不够努力;但是有更多人之所以无法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他们工作得太过努力。
3)千万别误会以为辛苦工作一定会成功,许多苦工都浪费在对世界毫无益处的事情上。
4)多数值得去做的事不值得全力以赴,只有少数真正重要的事值得做好。就算是值得做好的事,也不值得做的过头。世界上没有所谓“完美”的方法。


懒并不是罪恶,呵呵,真酷。我爱死这本书。

当然这里所指的“懒”并不是指交叉双手什么也不做,若真如此,挂在颈上的大饼也会有被吃光的一天(聪明的人就别真的想颈上会挂大饼了)。

懒得聪明是可以很成功的,只要少做一点,多想一点,不盲目跟随他人,懒一样不输那些我们从小到大被灌输的传统成功法。

可是若你以为懒很容易,你就大错特错了。要懒得理直气壮,少一点创意、少一点心思都不能。很抱歉,虽然我承认自己懒,可是我还没聪明到可以达到让人又爱又恨的懒的至高境界,所以我也没办法传授任何“可以懒得让人抓狂却又拿你没辙”的秘诀。

不过我可以肯定,要成为“懒人达人”,入门第一件要记住的事是——懒不是罪恶!只要把这个信仰深深植入心中,其他的事一概不难。接下来,就只有实践,堂堂正正地去懒!

懒人在懒人日记中欢迎大家和我一起摸索,一起精益求精……

……嗯,聪明的懒人就不要再读我的废话了,你难道还看不出我是在浪费你的时间,更企图把你当成傻子一样成为我传播歪理和邪教的白老鼠?呵呵。

还是赶快去找上面介绍的书来看吧!那是真的,没骗你的。

Sunday, September 5, 2010

人生百态

今天读到孙正聿的《哲学通论》,有一段文字是这样写的:人生有千百态。

顺世主义的同流合污;
游世主义的玩世不恭;
愤世主义的恣意妄为;
超世主义的孤傲独行;
出世主义的自我解脱;
入世主义的奋力抗争……

顺世主义不分对错,不多思考,通常只会随波逐流。

游世主义纸醉金迷,纵情于声色,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

愤世主义对社会充满怨恨,愤世嫉俗,心理少为平衡。

超世主义认为众人皆醉我独醒,做事一意孤行,孤僻清高。

出世主义视人间为苦海,把彼岸当归宿,看破红尘。

入世主义注重名利权威,投身于世俗纷扰,力图上游。

* * *

若人生大致分为这六种主义,你属于哪一类?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超世主义。然而,想深一层,我应该是属于顺世主义,却希望成为超世主义。
可是后来再想想,我的人生都有这六种主义的影子,实在太难归类。对我来说,这六种主义是一个循环。

* * *

人始终无法独存,即使有再高的自我意识,只要还活在这世上,顺应大众思维和生活方式是在所难免的。有时候不是说我们不愿去思考或分辨,只是整个环境不允许我们如此。大众对是非对错的定义,不论是否接近真理早已不重要,只要大家都向着同一个方向跑,就是最标准的答案了。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得很对,有太多的事不由得我们去控制。我们宛如一片随波逐流的落叶,在世俗的洪流中迷失自己。我们开始沉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反正我们无法控制浪波,及时享乐至少还能勉为其难地证明自己那刻真真实实存在过。

可是酒醒后,我们还是得回去面对现实。然而现实却又和我们所想的不一样。大众一致默认的体制,不一定适合我们。我们的努力不一定会带来回报。于是我们控诉世界不完美,人生不公平。我们嫉世如仇,恨自己生不逢时,怨世界亏欠了我们。

因为不满世界的运作方式,因为厌倦了那些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我们的下一个行动是反抗。当大家都向着同一个方向跑时,最能表现出愤世嫉俗的就是往反方向跑。不管会不会被说成高傲任性或不识时务,我们还是相信自己拥有可以改变世界的力量。

可是独醒又如何?离群脱队的结果只会让力量越来越单薄,孤身作战根本无法改变些什么。于是,我们明白了世界无法被改变;所以,我们只好改变自己。看透些,放开些,不留恋这片深不见底的苦海,也许日子会好过一些。做人无须太过执著,反正来匆匆,去也匆匆,人生就仿若一场梦,缥缈不实。

然而,只要还活在这世上,能有不食人间烟火的藉口吗?就算真能看透,真如发一场梦也好,人总也要呼吸、吃饭的呀!世界改变不了,神仙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当得成……反正就是逃不了,惟有投身于世,彻彻底底地为自己努力一番。反正在这世上,只有自己才能帮得了自己。

就这样,我们为了繁杂琐碎的事,那些曾经看透了、不屑的事情,庸庸碌碌、斤斤计较起来。然后,我们开始麻木,开始随波逐流,开始那毫无止境的循环。人生根本就是一个循环,从没有—到有—到没有,正如从顺世—到游世—到愤世—到超世—到出世—到入世—又回到顺世,都是一个完整的圆。

经过无数次的循环,有些人选择停留在顺世。成功的话就成了安分守己,一生平平稳稳度过的老实人;失败的话就会被巨浪吞噬,成为没有自我的行尸走肉。

有人选择了游世。成功的话就成了潇洒的享受主义;失败的话就成了无法被填满的欲望之渊。

有人选择愤世。成功的话或许能成为一个敢怒敢言的评论家,说不定还能发挥一些影响力;失败的话就只有整日怨天尤人,郁郁不得志。

有人选择超世。成功的话就会被赞拥有先见之明;失败的话通常会被批评是不自量力的白痴。

有人选择出世。成功的话可以了无牵挂,不问尘事;失败的话分分钟走火入魔,把自己锁在自己的世界中。

最后有人选择入世。成功的话或许名利权势尽收,成为每个人羡慕和嫉妒的对象;失败的话只会让自己成为奴隶,一生不停追逐。

* * *

说了一大堆,我其实只想说,不论是哪一个主义,我们都有权去选择,还一并能控制其成败。

你要“什么”世?

Friday, August 20, 2010

灵异事件那么容易让你遇到咩?

注:文章(尤其以上标题)完全没有挑衅之意,若有得罪“各位”之处,请多多包涵。老天保佑,最好不要让我遇到。


农历七月期间,大家都特别“安分守己”。“早点回家,少出夜街”之类的话语纷至沓来,不知是真心关心还是故意渲染阴森气氛。

我就说嘛,平日不做亏心事,任何事都无需怕。

昨晚就和前几晚一样寻常。我回家,吃晚饭,看连续剧(昨天刚好看到狐妖出来害人的部份),上面子书,听周杰伦的新专辑,和朋友在MSN谈动漫……一切都十分正常。12点半我准备睡觉时,和往常一样我躺在床上读一下书,读了一两个章节,睏意就缠上我了。我正打算合上书睡觉,却感觉全身怪怪的,怪到我也不知该如何形容(应该是小学写文章时最爱用的那句“非笔墨可以形容”那样),好像要生病发烧的感觉,可是那感觉的速度却非常快,如巨浪冲击全身。

我想我是累极了,马上关灯睡觉。躺在床上不到三分钟的时间,我突然全身发抖起来。我很冷,从骨子里冷出来的那种,冷到我在紧密被窝里还可以发抖的那种冷。

我卷缩身子,却无法阻止发抖的动作。我确定昨晚天气很好,不温不冷。敞开的窗子外甚是谧静,仿佛还看到微弱月光(还是对面大厦走廊的灯光)洒进房里。窗帘静静地垂在两侧,没有风,可是我却很冷,冷得连天塌下来都还能睡得像死猪的我根本睡不着。

我好像躺在一块冰上,抖到牙齿咯咯作响。我是很怕冷,却记不起有过如此强烈和骤然的冷意,即使那次岁末在中国下大雪刮冷风,我也没有像这样夸张的冷法。

当时我心里就想,明天可以拿病假了,又赚到一天可以让我睡到我不想睡为止。虽然有点窃喜,可是却也十分苦恼——因为我很累,却冷得睡不着。

我在床上裹着被翻转,希望借此把身子弄暖,到最后我还是不得不多取一条毛巾和袜子,把自己包得牢牢的。过后,我便迷迷糊糊一觉睡到第二天闹钟响为止,而且醒来后完全没有可以请病假的征兆。

和朋友聊起时,朋友就说真够邪门的,还问我有没有得罪到不该得罪的“东西”。不过,昨晚的事,唯一奇怪的就只是那突如其来的冷袭,其他的都没什么异样。我只能解释说是自己身体里的温度控制系统突然当机,所以才会发生骤然的温度失调。

所以,哪有那么多灵异事件啊?别自己吓自己了。

愿大家都能安心,一觉睡到天亮。


附录:
后来我才想起,这种冷法我曾经经历过。大三那年和朋友去爬山,胆大包天的我们竟在山顶扎营,害原本就很怕冷的我,发起生平第一场无与伦比的冷。我还记得因爬山时流汗,加上山顶刮冷风,所以即使身穿四件衣服仍无法御寒,冷得我牙齿打颤,只好躲在摇晃得厉害的帐篷里,错过了伸手可及的满天星斗。那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冷。

Thursday, August 19, 2010

我就是喜欢——就算喜欢也不能这样?

1。

有很多事或道理连三岁小孩都懂,可是长大了的我们、书读得越多的我们,却偏偏不懂(或假装不懂?)。

是我们变笨了,还是我们被体制化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讨厌就别做,喜欢就赶紧去做。可是大人偏偏喜欢把事情复杂化,以为长大了,见识多了,就应该要想得复杂些,结果搞出了一个灰色地带,讨厌却不得不做。

小时候的我们,遇到自己不舒服、不喜欢的事时,都会懂得大哭或大闹去抗拒。长大后的我们,理应更懂得如何去抗拒、更懂得去寻找能让自己舒服的方式,可是我们却只学会更有效地去妥协。

常听身边的人抱怨日子过得不开心,想做的事总是做不成,不想做的事偏偏就做得最多。

为什么?

别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别说梦想太遥远、太不切实际;更别拿家庭的负担或亲友的感受来逃避问题。这种自欺欺人的烂藉口,只有对实现梦想渴望不高的人才会这么说的。

其实说穿了大家只是担心被排挤,害怕被孤立,毕竟大伙儿都做着同样的事,不做反而变得不正常。所以即使是碰到自己多么讨厌的事,为了所谓的顾全大局,牺牲小小的我,又何足挂齿呢?

正是这些“伟大的牺牲”,无声无息地化成利刃一刀一刀削去我们的自我、我们曾经以为和别人不一样的特别。

是现今社会的价值观还是整个生存环境的使然?

我们被教导、被灌输(或是被蒙骗?),不可以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因为这样会被说成幼稚、任性、自私,甚至是不负责任。我们过着规划了的人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符合一般人“正常”的行径,成为社会所谓的“一份子”。

是这样的吗?

为什么我们不能主宰自己的生命?为什么只有被牵着鼻子走才是在这社会的生存之道?为什么喜欢却不能这样?



2。

很多事不是说爱怎么做就能怎么做的。

这个道理只有不再是三岁小孩的我们才会懂得、才会深深体会到。这不关书上的道理,更不关聪明愚笨的事。

讨厌就别做,喜欢就赶紧去做。道理可以很简单,可是人生并不简单。

小时候的大哭大闹也许管用,那也只是宽容的大人疼惜懵懂无知的小孩的行为而已。

讨厌吃青菜吗?好吧!这次就两根,下次要吃多一些。

下一次又发脾气不吃青菜了吗?不听话就来尝尝藤条好了。

皮厚不怕藤条?好,就让你体验不吃青菜的后果,尝到生病的痛苦后,你便知道吃青菜的益处。到时候你就会乖乖咽下你讨厌的东西。

反抗有用吗?到最后还是要妥协,还是得做讨厌的事?

谁不想讨厌的事统统都消失?可是这世界是公平的,有喜欢就会有其反面——讨厌。我们无法全然完成所有喜欢的事,正如我们不得不做一些无法避免的讨厌事。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是随便作出来风花雪月用的。一些体制明明就跟自己所向往的大有出入,可是若大部分的人都承认并跟随,生活在那个组织里的人都得遵从,无一可免。这是维持秩序的至高法则。

人是合群动物,那是毋庸置疑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就应该要付上对整个社会的责任。身为父母的孩子,就应该对父母、对整个家族付上一个孩子、一个子孙需要付的责任。同样的,你也必须对走进过你生命或被你走进过生命的人负责任。若你为了一己之乐而让这些人都伤心蒙羞的话,“幼稚、任性、自私,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标签,还不非你莫属吗?

站在高峰点的人是寂寞的。同样的,只顾自己欢喜而可以不惜众叛亲离,甚至是抛弃责任与使命,那又有什么意义?就算你很坚强,不怕被排挤被孤立被说不正常,相信你也无法永远承担一个人的欢喜。人生的意义应该是要带给别人欢喜,而不是只让自己欢喜。

你可以怪现今社会的价值观已与自然规律渐行渐远,可是何谓自然规律呢?不压抑自我,爱怎样就怎样吗?若是如此,还有规律吗?

我们无法主宰自己的生命(话虽沮丧,却也是事实),正如我们想要长生不死,却永远也办不到。同样的,我们喜欢如何如何,却不一定就能如愿以偿,这才是真正的自然规律、生存之道。

所以喜欢又怎样?你也总不能喜欢怎样就能怎样。



后记

这篇文章被我拖了很久,原本想写一篇完全推翻之前《我就是喜欢》的文章,却担心姿态太强硬读了心里会不舒服,所以经过一番苦量后决定以比较柔和的方式呈现,希望不会带来“活着没意思”的错觉。

Thursday, July 22, 2010

我就是喜欢

Shane在MSN问我正在做些什么,我说正在看自己这些年写的部落格文章,并意外发现有好几篇蛮有启发性的。

结果却换来Shane一贯性的、完全不给面子的嘲讽说,别自己暗爽啦!

我回说,我就是喜欢暗爽!

我想我是被最近读到的文章(九把刀在《人生就是不停的战斗》及《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非比一般长的序文)所影响:快乐其实可以很简单,就是做回自己。可是这个世界有很多情况不大允许我们做回自己,所以这么稀松平凡的“做回自己”,在这个年代竟然必须被冠上“勇敢”两字,好像“勇敢做自己”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我喜欢做某件事,不需要理由,不需要特别向某人禀报或解释,因为最终能感受到快乐、欢喜的人是自己。这些感觉很直接,做过了就会感受得到。所以我何必花那不必要的时间与精神去为每一件事情赋予意义,为每一个人长篇大论一番?

所以,即使我花了一整个晚上慢慢回味这些年来所写的文章(虽不是很多,却也着实让我看到头昏眼花),自己暗爽,那又怎样?我喜欢啊!

也许是我太久没在这个平台胡言乱语一番,经过好几个月的沉淀后,我又开始手痒起来。看来,我该好好督促自己(虽然每次都不会成功),让自己不停息地固定在这里大言不惭一番,让自己以为这些狗屁文字还能在这浩瀚的宇宙中发出一丝光热 ,让自己爽一下也好……

就如九把刀所说的,他就是喜欢写东西,不管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看他写的东西,他就只是喜欢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所以,就算被批评写出没有营养的东西,被误解对社会没有责任感也好,他也不会放弃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更不会为了得到大家的支持而委曲自己的意愿。说他任性也好,自私也好,他就是这样,不太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也许,我(或是每个人)都应该多向他学习,正视自己内心所需要的,对自己喜欢的事多一份坚持。

毕竟,人生没有多少个十年让我们去蹉跎、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写于:7月4日晚
心情:志气高昂中

Wednesday, July 21, 2010

明天以后

看到朋友在MSN写道: “What will happen on the day after tomorrow?”(明天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我会说:“There will always be another ‘tomorrow’ on the day after tomorrow.”(明天以后还会有下一个明天。)

听上去好像很有展望的样子,正如现今市场上热卖的各类励志书籍所说的,“明天会更好”、“把悲伤、失败与失望留给昨天,一觉醒来,又是美好的一天”、“希望总在明天”等,那么美好、乐观及充满朝气。


明天以后会发生什么事,确实甭太担心。明天以后着实不太会有什么好样的事发生?

地球还是会绕着太阳转。太阳依旧会从东边升起。一天始终只会有24小时。我还是我,不会变成另一个人。

我依然得在早晨时费很大的力气来抗拒赖床,半哄半逼自己去上班。我依然得为了那微薄的薪资,做一大堆伤身伤心伤脑子的活儿。我依然得在午休时别无选择地到那难吃的杂菜饭摊排队,点算着今天的花费。我依然得为了在这现实残酷的环境中生存而带着面具与盔甲,把最真实的自己藏在有时候连自己也找不到的地方。我依然得在晚上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时,却怎么也想不起今天都做了什么好样的事来。

尽管如此,我依然得在明天重复着今天的事,日复一日地重复着。

明天不会让你中博彩头奖,也不会让你无端承继不知哪个远方亲戚的庞大财产,更不会让你成为总统或明星或诺贝尔得奖者。明天不会让你的梦想在一夜间成真,也不会让你发现原来自己拥有特异功能,更不会突然有人跑到你面前告诉你你是来自魔法世界的救世主。

所以别担心,明天以后一切依旧正常,就正如今天、昨天、还是大昨天一样,没什么大不了。

今天过着昨天的生活,明天过着今天的生活。日子就是如此简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