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0, 2010

灵异事件那么容易让你遇到咩?

注:文章(尤其以上标题)完全没有挑衅之意,若有得罪“各位”之处,请多多包涵。老天保佑,最好不要让我遇到。


农历七月期间,大家都特别“安分守己”。“早点回家,少出夜街”之类的话语纷至沓来,不知是真心关心还是故意渲染阴森气氛。

我就说嘛,平日不做亏心事,任何事都无需怕。

昨晚就和前几晚一样寻常。我回家,吃晚饭,看连续剧(昨天刚好看到狐妖出来害人的部份),上面子书,听周杰伦的新专辑,和朋友在MSN谈动漫……一切都十分正常。12点半我准备睡觉时,和往常一样我躺在床上读一下书,读了一两个章节,睏意就缠上我了。我正打算合上书睡觉,却感觉全身怪怪的,怪到我也不知该如何形容(应该是小学写文章时最爱用的那句“非笔墨可以形容”那样),好像要生病发烧的感觉,可是那感觉的速度却非常快,如巨浪冲击全身。

我想我是累极了,马上关灯睡觉。躺在床上不到三分钟的时间,我突然全身发抖起来。我很冷,从骨子里冷出来的那种,冷到我在紧密被窝里还可以发抖的那种冷。

我卷缩身子,却无法阻止发抖的动作。我确定昨晚天气很好,不温不冷。敞开的窗子外甚是谧静,仿佛还看到微弱月光(还是对面大厦走廊的灯光)洒进房里。窗帘静静地垂在两侧,没有风,可是我却很冷,冷得连天塌下来都还能睡得像死猪的我根本睡不着。

我好像躺在一块冰上,抖到牙齿咯咯作响。我是很怕冷,却记不起有过如此强烈和骤然的冷意,即使那次岁末在中国下大雪刮冷风,我也没有像这样夸张的冷法。

当时我心里就想,明天可以拿病假了,又赚到一天可以让我睡到我不想睡为止。虽然有点窃喜,可是却也十分苦恼——因为我很累,却冷得睡不着。

我在床上裹着被翻转,希望借此把身子弄暖,到最后我还是不得不多取一条毛巾和袜子,把自己包得牢牢的。过后,我便迷迷糊糊一觉睡到第二天闹钟响为止,而且醒来后完全没有可以请病假的征兆。

和朋友聊起时,朋友就说真够邪门的,还问我有没有得罪到不该得罪的“东西”。不过,昨晚的事,唯一奇怪的就只是那突如其来的冷袭,其他的都没什么异样。我只能解释说是自己身体里的温度控制系统突然当机,所以才会发生骤然的温度失调。

所以,哪有那么多灵异事件啊?别自己吓自己了。

愿大家都能安心,一觉睡到天亮。


附录:
后来我才想起,这种冷法我曾经经历过。大三那年和朋友去爬山,胆大包天的我们竟在山顶扎营,害原本就很怕冷的我,发起生平第一场无与伦比的冷。我还记得因爬山时流汗,加上山顶刮冷风,所以即使身穿四件衣服仍无法御寒,冷得我牙齿打颤,只好躲在摇晃得厉害的帐篷里,错过了伸手可及的满天星斗。那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冷。

Thursday, August 19, 2010

我就是喜欢——就算喜欢也不能这样?

1。

有很多事或道理连三岁小孩都懂,可是长大了的我们、书读得越多的我们,却偏偏不懂(或假装不懂?)。

是我们变笨了,还是我们被体制化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讨厌就别做,喜欢就赶紧去做。可是大人偏偏喜欢把事情复杂化,以为长大了,见识多了,就应该要想得复杂些,结果搞出了一个灰色地带,讨厌却不得不做。

小时候的我们,遇到自己不舒服、不喜欢的事时,都会懂得大哭或大闹去抗拒。长大后的我们,理应更懂得如何去抗拒、更懂得去寻找能让自己舒服的方式,可是我们却只学会更有效地去妥协。

常听身边的人抱怨日子过得不开心,想做的事总是做不成,不想做的事偏偏就做得最多。

为什么?

别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别说梦想太遥远、太不切实际;更别拿家庭的负担或亲友的感受来逃避问题。这种自欺欺人的烂藉口,只有对实现梦想渴望不高的人才会这么说的。

其实说穿了大家只是担心被排挤,害怕被孤立,毕竟大伙儿都做着同样的事,不做反而变得不正常。所以即使是碰到自己多么讨厌的事,为了所谓的顾全大局,牺牲小小的我,又何足挂齿呢?

正是这些“伟大的牺牲”,无声无息地化成利刃一刀一刀削去我们的自我、我们曾经以为和别人不一样的特别。

是现今社会的价值观还是整个生存环境的使然?

我们被教导、被灌输(或是被蒙骗?),不可以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因为这样会被说成幼稚、任性、自私,甚至是不负责任。我们过着规划了的人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符合一般人“正常”的行径,成为社会所谓的“一份子”。

是这样的吗?

为什么我们不能主宰自己的生命?为什么只有被牵着鼻子走才是在这社会的生存之道?为什么喜欢却不能这样?



2。

很多事不是说爱怎么做就能怎么做的。

这个道理只有不再是三岁小孩的我们才会懂得、才会深深体会到。这不关书上的道理,更不关聪明愚笨的事。

讨厌就别做,喜欢就赶紧去做。道理可以很简单,可是人生并不简单。

小时候的大哭大闹也许管用,那也只是宽容的大人疼惜懵懂无知的小孩的行为而已。

讨厌吃青菜吗?好吧!这次就两根,下次要吃多一些。

下一次又发脾气不吃青菜了吗?不听话就来尝尝藤条好了。

皮厚不怕藤条?好,就让你体验不吃青菜的后果,尝到生病的痛苦后,你便知道吃青菜的益处。到时候你就会乖乖咽下你讨厌的东西。

反抗有用吗?到最后还是要妥协,还是得做讨厌的事?

谁不想讨厌的事统统都消失?可是这世界是公平的,有喜欢就会有其反面——讨厌。我们无法全然完成所有喜欢的事,正如我们不得不做一些无法避免的讨厌事。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是随便作出来风花雪月用的。一些体制明明就跟自己所向往的大有出入,可是若大部分的人都承认并跟随,生活在那个组织里的人都得遵从,无一可免。这是维持秩序的至高法则。

人是合群动物,那是毋庸置疑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就应该要付上对整个社会的责任。身为父母的孩子,就应该对父母、对整个家族付上一个孩子、一个子孙需要付的责任。同样的,你也必须对走进过你生命或被你走进过生命的人负责任。若你为了一己之乐而让这些人都伤心蒙羞的话,“幼稚、任性、自私,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标签,还不非你莫属吗?

站在高峰点的人是寂寞的。同样的,只顾自己欢喜而可以不惜众叛亲离,甚至是抛弃责任与使命,那又有什么意义?就算你很坚强,不怕被排挤被孤立被说不正常,相信你也无法永远承担一个人的欢喜。人生的意义应该是要带给别人欢喜,而不是只让自己欢喜。

你可以怪现今社会的价值观已与自然规律渐行渐远,可是何谓自然规律呢?不压抑自我,爱怎样就怎样吗?若是如此,还有规律吗?

我们无法主宰自己的生命(话虽沮丧,却也是事实),正如我们想要长生不死,却永远也办不到。同样的,我们喜欢如何如何,却不一定就能如愿以偿,这才是真正的自然规律、生存之道。

所以喜欢又怎样?你也总不能喜欢怎样就能怎样。



后记

这篇文章被我拖了很久,原本想写一篇完全推翻之前《我就是喜欢》的文章,却担心姿态太强硬读了心里会不舒服,所以经过一番苦量后决定以比较柔和的方式呈现,希望不会带来“活着没意思”的错觉。